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环保局、府谷县环保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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