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2017修订)
2017-05-17

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水体函〔2016〕186号)要求,规范我省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等程序,现将修订后的《青海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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