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社会公众健康,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和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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