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系统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责任目录
2018-07-0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湖北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鄂政函〔2018〕20号)精神,我省已建立湖北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原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的职责并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之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为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强化与其他门部门的协同监管,根据《湖北省行政管理部门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责任目录》(鄂市监联席办〔2018〕4号),现将《湖北省环保系统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责任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如法律法规有修改的,以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为准。
附件:《湖北省环保系统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责任目录》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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