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2018-09-19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3/ 2169—2015《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DB13/ 2169-201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和轧钢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增加了厂界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环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张仲成、沈绍进、李士雷、王徐涛、贾新艳、王家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B13/ 1461-2011
--DB13/ 2169-2015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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