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海洋国土规划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范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5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