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46号)的要求,我厅对全省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各地重点监管企业自身情况,在去年第一批的基础上进行了筛选,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第二批)。现将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第二批)印发给你们,望各市(地)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环境监管。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