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贵州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2019-1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我省涉磷行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全省涉磷企业排放废水中总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附件:贵州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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