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6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以及《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现就我省贯彻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行建设项目环评“三个一批”(豁免管理一批、承诺审批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管理,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