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我厅研究制定了《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二、优化审批流程。各级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依托山东“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改革机关内部办事流程,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全面推行科(处)室“并联”“限时”审批,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涉及多部门的事项,要强化政策协同,实行并联审批。
三、加强沟通协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审管互动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确保监管责任无盲区、不交叉。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定期推送相关政策文件,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工作;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互通信息。
四、确保政策落实。各市要遵循《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精神,及时修订相关政策文件,研究出台配套落实办法,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注重典型引领,积极总结推广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