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缩短环评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黑龙江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2020年本,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