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咸宁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示意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我厅组织专家对《咸宁市嘉鱼县石矶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技术方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并充分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同意对咸宁市嘉鱼县石矶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划分方案见附件)。
二、咸宁市及嘉鱼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深入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减少进入保护区的污染物。强化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切实保护水质安全。加强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立界址界标、警示和宣传标牌,建设防护隔离设施,完成保护区划分矢量图并逐级上报生态环境部备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从水源至水龙头全过程监管体系,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出水和用户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依法向社会公开。
附件:咸宁市嘉鱼县石矶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