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2006-03-09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综合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起草。
本标准于2006年3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5月1日起试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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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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