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GB3847— 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及HJ/T24 12005《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制定的。本标准规定了压燃式轻型在用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翟琳 康楠 霍爱兵 王永志 何军 本标准于2006年04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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