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高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的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袋式除尘委员会)、海宁市除尘设备实业公司、哈尔滨环保设备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 11 月 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HCRJ014-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