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平板玻璃行业
2007-08-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改善环境质量,为平板玻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平板玻璃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宿迁市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8月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0
209·浏览
附件
  • 1020301_2007-8-1_清洁生产标准++平板玻璃行业_HJT+361-2007.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