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04-2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国际上针对汽油储、运、销过程中的油气排放采用系统控制的先进方法,同时考虑中国加油站的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法规的相关技术内容,规定了加油站汽油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4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0
218·浏览
附件
  • 1020201_2007-4-26_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_GB+20952-2007.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