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
2007-12-2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网络环境集成、数据集成,以及各相关系统之间的互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信息系统集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技术要求,包括应用集成要求、数据集成要求和网络集成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信息中心、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12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02 月 01 日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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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0406_2007-12-29_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_HJT+418-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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