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处理定期检验技术条件
2007-12-05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院表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许振达、杨麟、李茂东、周永言、邱燕飞。
本标准于2007年12月5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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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锅炉水处理定期检验技术条件(DB44_T454-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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