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
2008-11-19

本标准代替LD 41-1992《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
本标准与LD 4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岩尘的定义;
——细化了呼吸性岩尘和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的定义;
——修订了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修订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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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AQ4203-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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