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
2008-11-19

本标准代替LD 39-1992《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
本标准与LD 39-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细化了呼吸性煤尘和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的定义;
——修订了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生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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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AQ4202-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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