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输变电设施周边房地产建设项目 审批工作的通知
2008-06-16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针对目前群众对房地产项目周边的输变电设施反映极为强烈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设施周边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在审批房地产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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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房地产建设项目周边输变电设施环保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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