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现云南省高原湖泊地 区低浓度面源污水净化,削减入湖面源污染负荷,科学合理地指导人工湿地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维护 管理工作,充分地发挥人工湿地的生态环境效益,防治湖泊污染,保护和改善湖泊环境质量,特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 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静、杨逢乐、和丽萍、田军、李跃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