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除尘设施的运行操作,提高除尘设施的运行效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除尘设施运行操作的岗位要求,开机准备,运行,停运,维护检修,记录,应急处置,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张家口市环保产业协会
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宣化冶金环保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春华 张继军 王坤 张勇仕 刘静 杨大成 金振影 郭雅妹
本标准自201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