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的通知渝环[2011]216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北部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一步发挥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作用,我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后评价技术导则.doc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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