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07-08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啤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的技术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与麦芽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食品工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崇林、李洁、沈祥坤、张传兵。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 年6 月23 日批准。
本标准属于首次发布,自2011 年1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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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1-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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