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
2012-06-29

本部分4.2、4.3、4.4、4.5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为GB18080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0
153·浏览
附件
  • 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加工业(GB_T18080.1-2012).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