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44/T 753—2010),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我省环境噪声自动监测技术不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对林、张远东、李美敏、钟丽琼、刘永定、黄云生、方洪波、胡荣光、张国婓、万 开、陈丽华、张 娟、郭键峰、郑丽琴、张明棣、刘 伟、夏 昊、梁家权、蔡瑜瑄、何海敬、吕伟超、谢宏琴、郑郁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12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