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除第1、2、3章及6.2.5.4条、6.3.5条外,均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慧、郑凡颖、周玉申、谷庆红、孙宝铁、刘凌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