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第 1 部分:安装技术规范
2012-11-28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643《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安装技术规范; 
——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 
——第3部分:运行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DB13/T 1643的第1部分。 
为规范河北省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安装,保证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建设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新兴、宋文波、张春雷、武桂桃、刘晓强、王辉、范朝、靳秀英、邓静秋、吉元勋、王占兵、尹菘、张同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2年12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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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30301_2012-11-28_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1+部分:安装技术规范_DB13T+1643.1-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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