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第4章和第5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刘钢、王海会、曹磊、张立业、李青青、杨华、张青飞、张英仙、张天慧、王立业、于鸿飞、王利彬、李卉婷、阎毅、丁玉兰、马志华、崔超、王琳、张茜。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