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2013-02-20

本标准正文4、5和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20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孟良、徐月云、孙龙、葛蕴珊、闫岩、张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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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0201_2013-2-20_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_DB11+965-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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