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北京Ⅴ阶段)
2013-01-05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根据《关于北京市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复函》(环函[2013]13号),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3年1月15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茂东、杜建波、陆红雨、艾毅、吴迪、付铁强、刘双喜、戴春蓓、刘宪、冯雪、郭冬冬、刘俊女、王猛、连爱萍、宋希迅、高杰、田野

0
193·浏览
附件
  • 1020201_2013-1-5_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Ⅴ阶段)_DB11+946-2013.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