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济南大学、山东环冠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燕、史会剑、谢刚、闫良国、王琦、蒋振旺、张延青。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DB37/ 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部分内容。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