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05-24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济南大学、山东环冠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燕、史会剑、谢刚、闫良国、王琦、蒋振旺、张延青。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DB37/ 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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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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