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
2013-10-14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晓牧、吕雪峰、万慧茹、许丹、来克立、武伟男、宋闯、高欣野、李凤鸣。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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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20406_2013-10-14_辽宁省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_DB21T+2180-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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