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汉济渭工程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巍、陈洁、张振文、关建玲、王蕾、孙长顺、张亚娟、程俊侠、董雯。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