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定额
2014-09-30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 389-2010《用水定额》,与DB22/T 389-2010《用水定额》相比,根据GB4754-2011修改了456种产品分类,除编辑性修改外,其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的“3.3节水灌溉”、“3.8综合用水定额”;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重复利用率”为“重复利用率(复用率)”;
——修改了农业灌溉分区中表1吉林省农业灌溉分区表“所含县(市)”为“所含市(县)、市区”(见表1);
——农业用水定额修改了将主要农作物水稻和玉米的用水定额单独列出,制订各县用水定额(见表2,表3);
——农业用水定额中种植业(其它)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燕麦管灌、花生管灌、烤烟地面灌溉用水定额(见表4);
——农业用水定额中养殖业用水定额将大牲畜、小牲畜、家禽用水定额修改为牛、马、猪、羊、骡、鹿、狗、鸡、鸭、鹅用水定额(见表5);
——工业用水定额增加了烟煤和无烟煤洗选、铁矿开选、铁矿选矿、速冻鸡分割、冷鲜肉、巴氏杀菌奶、人参加工、冷饮、矿泉水、果汁饮料、植物蛋白饮料、乳饮料、复烤烟片、洗净毛、炭化毛、色毛条、色毛及其他纤维、色纱、毛针织品、精梳毛织物、粗梳毛织物、羊绒制品、黄牛鞋面革、皮革、丁醇、丙烯腈、丙酮氰醇、甲甲酯、聚氯乙烯、硫酸铵、镇脑宁胶囊、白花舌蛇草注射液、苦碟子注射液、氧化铝、电解铝、农用工具、钢构彩钢瓦、框架用水定额(见表6);
——15个工业行业定额采用国家标准;
——城镇公共用水定额增加了小型综合零售用水定额(见表7);
——城镇公共用水定额修改了宾馆用水定额为三星级以上、三星级以下;中、小学校用水定额为小学校用水定额、中学校用水定额;图书馆、档案馆用水定额为图书馆用水定额、档案馆用水定额(见表7);
——修改了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见表8);
——生态用水定额删除了芦苇用水定额(见表9);
——删除了原定额表8综合用水定额;
——增加了参考文献;
——对部分用水定额值作了相应修订。
本标准由吉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保志、金颖、王凤、鄂锦平、徐海涛、赵忠海、董惠民、李永和、黄美花、韩正茂、魏忠成、邰伟、焦志超、温永左、王艳秋、李国海、孙晓梅、张军保、张绍武、弓健、张敬东、刘少春、管延海、鄂文峰、王奕、王世明、孙启运、陈颖。DB22/T 389-2014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 389-2004;
——DB22/T 38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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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用水定额(DB22_T+389-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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