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
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监控,规范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的建设
工作,保证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的建设质量和稳定运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
公司、杭州富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新望、赵娜、张培、何涛、李金锋、蔡丽、张慧、丁先飞、方雷、陈坤。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曹霞、胡博、刘真贞、杜瑞红、李坤锋、舒中伏、章志伟、赵宇航、陈轲、赵凌飞、刘璐、李卓立、谢闯将、冯继锋、尤克、黄冬、汪真真、张成、刘莹。
本标准自2016 年03 月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