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2015-12-30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丽娜、姜林、夏天翔、曹宝山、刘增俊、唐振强、李慧颖、刘明、李实、贾琳、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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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DB11+T+1279-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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