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
2015-12-30

本标准按照GB/T1.1 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同艳、刘欣艳、刘桂中、孙长虹、张旭、李欣欣、毕崇涛、苏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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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DB11_T1262-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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