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2016-04-27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妍妍、高山、金蕾、华岚英、孙晓峰、马召辉、薛鹏丽、赵鲁、李金香、许淑媛、邹本东、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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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技术规范(DB11+T+1319-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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