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16-09-27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培华、潘成荣、蒯文玲、周正、宣煜婷。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李梦、奚姗姗、徐梦虬。
本标准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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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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