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
2017-03-06

DB37/ 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
——第4部分:印刷业。
本部分为DB37/ 2801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省家具协会。
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袁琦、胡欣欣、李恒屾、于红梅、韩庆生。

0
188·浏览
附件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