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四章的技木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钡l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炳岗、李养养、吕蜻、曹磊、孙玉琪、靳俊杰。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电话:429-85429125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l06号邮编:7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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