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实施暂行办法
2017-09-15

各区环保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为集中解决本市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区域限批的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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