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管理。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负责起草,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盐城市卫生监督所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群霞、徐贻萍、钱婕、彭翔、谈立峰、苏荣华、杨小波、褚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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