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2018-06-12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刘春霞、来永钧、高鹏、张莉、梁凯丽、刘淑萍、吴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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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7_T+3301-2018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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