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
2018-10-18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1/844-2014),明确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技术要求,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餐饮服务企业的油烟收集、油烟净化、运行控制和台账记录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规范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同济大学、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林子吟、李凯骐、戴郡、邬坚平、丁臻敏、何校初、李亚飞、杨超、高军、贺廉洁、曹德华、沈宏娟。
请注意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18日批准。
本规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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