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补充说明
2018-12-29

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巍、王青、张振文、孙长顺、胡文刚、王晓涛、王浩、高敏、杨晨曦。
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61/224-2011。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029-8536551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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