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8-12-29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洁、徐楠、刘杰、王浩、汪平、卢立栋、刘赵梅、马启翔。
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941-2014。

0
189·浏览
附件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_941-2018).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